津青建立民政领域合作机制
时间:2019-09-16 11:14 作者: 点击:次
天津市民政局与青海省民政厅在沟通联系、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多层面的务实合作,天津市民政局与青海省民政厅在沟通联系,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框架协议涉及的13项内容,必将推动我省尤
9月15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近日,天津市民政局与
青海省民政厅在沟通联系、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正式签订了《天津
青海民政领域合作框架协议》。两省(市)民政部门将以这次合作交流为契机,不断拓展两地民政部门多领域、多角度、多层面的务实合作,不断加强两地民政部门合作交流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形成天津与青海民政工作合作交流的长效机制。据了解,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民政部关于对口支援和东西部扶贫协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青海省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重点任务分工意见,天津市民政局与青海省民政厅在沟通联系、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正式签订了《天津青海民政领域合作框架协议》。这次签订框架协议是两地民政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框架协议涉及的13项内容,表达了天津对青海对口支援的深情厚谊,更是津青两地民政部门的共同意愿,充分体现了天津市民政局对青海省民政事业的大力支持和无私援助,必将推动我省尤其是黄南州民政事业的向前发展。两省(市)民政部门将以这次合作交流为契机,不断拓展两地民政部门多领域、多角度、多层面的务实合作,不断加强两地民政部门合作交流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形成天津与青海民政工作合作交流的长效机制。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严格履行约定事项,认真落实合作交流的各项内容,精心组织项目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把天津市民政局对青海困难群体的深情关怀,转化为惠民利民的工作成果,不断开辟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民政工作务实合作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