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这些考生可报考高校专项计划
时间:2018-03-24 00:14 作者: 点击:次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2018年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参照高校自主招生选拔办法,民族地区县,成绩
记者从省招办获悉,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2018年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其中,高校专项计划参照高校自主招生选拔办法,重点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含县级市)的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牧区学生。
我省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经参加高考报名。2.考生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共同具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农(牧)业家庭户口(不含从省外迁入考生)。3.考生在本省中学(
西宁市四区中学和
青海油田中学除外)实际就读高中满三年学籍。特别要注意的是:集体组织在省外办班但学籍保留在省内的考生,不具备贫困专项报考资格。2018年,我省以下考区符合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分别是:
玉树州考区、果洛州考区、黄南州(含尖扎县)考区、
海南州各县考区、
海西州各市(县、行委)考区、
海北州各县考区、大通县考区、湟中县考区、湟源县考区、
海东市各区(县)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