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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时间:2021-02-03 16:32 作者: 点击:

·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实施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夯实了基础,同比增长9.2%,据国家统计局海东调查队调查数据显示,调查数据显示,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

  ·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实施,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农业农村发展形势持续向好,海东市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呈现增长态势。据了解,2020年,海东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444元,增速为7%,比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2.2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由2019的2.75:1缩小到2020年的2.69:1,缩小0.0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

  居民四大收入实现正增长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海东市委市政府积极作为,加快复工复产、坚定落实脱贫攻坚及民生领域各项举措,实现城乡居民收支均实现平稳增长,为保障民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夯实了基础。

  2020年全年,海东城镇居民收入自年初就保持了稳步提升的态势,增幅由一季度的2.5%增长到4.8%。在四项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为23041元,同比增长2.5%,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68.8%;经营净收入人均4849元,同比增长21%,贡献率为14.5%;财产净收入人均1139元,同比增长5.8%,贡献率为3.4%;转移性净收入人均为4480元,同比增长2%,贡献率为13.4%。工资性收入成为带动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支柱。

  农村居民收入逆境中平稳增长

  同时,由于复工复产恢复快,各项惠农政策及时落实到位,海东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逆境平稳增长。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444元,同比增长7%。四大类可支配收入呈“三升一降”,工资性收入仍是海东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6416元,同比增长9.1%,占可支配收入的51.5%;经营净收入为2847元,同比增长1.1%,占可支配收入的22.9%;转移净收入为3151元,同比增长9.2%,占可支配收入的25.3%;财产净收入为31元,同比下降34.6%,占可支配收入的0.2%。

  据国家统计局海东调查队调查数据显示,2020年,农村务工人员务工形势不断好转,较上年同期务工人数和时间都有所增加,本地务工工资收入相对稳定,按照工种不同,小工工资为80元至120元/天,大工工资为180元至240元/天。海东市核心区乐都区、平安区增长明显,互助土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保持了增长态势,促使海东市农村务工工资显著提升,拉动了可支配收入增长。

  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小幅增长

  调查数据显示,2020年,海东市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8083元,同比增长2.5%,较上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八大类生活消费支出中4增4降:食品烟酒、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医疗保健支出分别同比增长6.1%、7.1%、11.1%、3.4%;衣着、居住、教育文化娱乐、其他用品和服务则分别下降1.8%、1.1%、10.4%、11.5%。

  2020年海东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9686元,同比增加412元,增长4.4%。八大类消费支出呈5升3降,其中:食品烟酒支出同比增长7.8%、居住类支出同比增长1.4%、交通通信支出同比增长11.4%、医疗保健支出同比增长3%、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增长20.7%。同城镇居民一样,受疫情推迟入学等因素影响衣着类支出同比下降2.9%、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支出同比下降6.8%、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同比下降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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