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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集中约谈乡镇基层站所和县直 部门系统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时间:2018-04-17 00:25 作者: 点击:

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县委组织部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县直部门系统及下属单位共61名主要负责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等指导

近日,海晏县为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至基层站所,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组织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集中约谈乡镇基层站所、县直部门系统及下属单位共61名主要负责人。

约谈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李旭贞通报了近期州纪委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县纪委检查督查情况,分析了一些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 

会上,李旭贞就做好党风廉政工作提出了七点要求。一是加大学习党纪、党规的力度。重点对《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要求》等指导性文件的学习。二是夯实基础工作。领导干部要认清形势,强化担当意识,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县具体措施,重点发现“四风”问题和线索,加大问责曝光追究力度。四是加大监管力度,压实主体责任。主管单位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早警示、早教育为目的,抓早抓小,切实履行好严管严查责任。五是加大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管理,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看住“关键少数”,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六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要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必须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把组织生活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七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的事项决策制度,履行好“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建立上下有机互动、逐级不减力度的责任传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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