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RSS地图
当前位置:主页 > 青海资讯 >

十条措施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时间:2020-11-06 10:45 作者: 点击:

积极开拓网络营销市场,提升柴达木特色产品网络销售额及市场影响力,,总部经济,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并在州内设立结算中心且实际发生交易结算的电商平台运营企业,分拣配送等项目

  ·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为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和优化电商发展环境,近日,我州印发《海西州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鼓励辖区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突破传统市场营销中地域、消费群体的限制,积极开拓网络营销市场,提升柴达木特色产品网络销售额及市场影响力,实现海西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悉,本次出台的“电商十条”,是继2015年出台相关电商扶持政策后,我州展望“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新趋势,出台的第二轮电商扶持奖励措施,计划每年拿出500万元继续扶持在本辖区域内登记注册并申报纳税,从事电子商务相关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等。《措施》内容包括推动电商产业集聚、加强电商服务支撑、发展平台经济,总部经济、推进电商示范体系建设、鼓励农特产品上行、加大快递物流扶持、培育跨境电商主体等七大方面。

  在推动电商产业集聚方面,《措施》提出,对经营孵化基地、创业园、专业楼宇等电商产业园,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并对入驻园区的中心企业给予水电、房租等费用补贴。

  在加强电商服务支撑方面,《措施》提出,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数据挖掘、视觉处理等第三方专业服务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在发展总部经济、平台经济方面,《措施》提出,对在海西州设立总部,并在州内设立结算中心且实际发生交易结算的电商平台运营企业,单个企业奖励100万元;州内企业开发运营具有地方特色的综合性或垂直性第三方电商交易平台,根据其服务收入,最高可获得30万元奖励。

  在鼓励柴达木农特产品上行方面,《措施》提出,对从事柴达木特色产品网络营销的商家,根据其网络销售额,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在快递物流扶持方面,《措施》提出,对投资建设快递、物流相关仓储设施、集散分拨、分拣配送等项目的快递物流企业,最高可获得50万元补助资金,并积极支持邮件快递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对投递至农村地区的邮件快件给予补助。《措施》还提出,为销售柴达木特色产品提供快递服务的快递物流企业,最高可获得10万元物流补贴。

  在培育跨境电商主体方面,《措施》提出,对通过跨境电商实现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此外,为增强州市,县(行委)两级联动效应,《措施》中明确提出,扶持奖励资金在兑现时,按照6:4的比例由州与市、县(行委)两级担,共同加快推动电商产业快速发展。

西宁资讯 | 海西资讯 | 海北资讯 | 玉树资讯 | 青海资讯 | 免责声明

Copyright by 2013-2018青海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
豫ICP备1402556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