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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疏通街道体制改革堵点

时间:2020-05-20 00:36 作者: 点击:

承担行政性事务过重的问题,统筹调配和优化街道力量资源,城市管理,着眼提升街道统筹管理,组织服务,模式将街道党政内设机构统一设置为党群服务中心及党政综合,公共管理服务,综合执

  ·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近期,格尔木市制定出台《关于深化街道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从调整完善街道职能定位、优化街道党政机构设置、推行“五权下放”三个方面精准“施针”,全面疏通街道体制改革堵点,全力攻坚全国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创建,扎实稳妥推进街道“赋权扩能减负”改革步伐。

  《实施意见(试行)》针对街道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承担行政性事务过重的问题,明确突出强化基层党建、基层治理、服务群众三个核心,统筹调配和优化街道力量资源,明确将街道职能统一调整为党的建设、区域发展、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安全稳定六项职能,推动街道工作重心转移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等社会治理工作方面,着力推动街道回归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主责主业,全力为街道“瘦身减肥”。

  着眼提升街道统筹管理、协调监督、组织服务、社会动员能力这一目标,按照“精简、效能、便民”的原则,整合优化街道内设机构,归并相近职能,按照“1+4+X”模式将街道党政内设机构统一设置为党群服务中心及党政综合、基层党建、公共管理服务、综合执法等四个办公室,同步配套设立纪委、武装等机构和工青妇组织,全力将街道打造成为职责明确、协调有力、执法有度、服务高效、管理规范的服务和管理“核心枢纽”,进一步明确了街道改革中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编制数量总数、科级领导职数总数维持不变,“一中心四办”机构负责人由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兼任,改革涉及的具体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按街道现有编制人员进一步整合。

  针对街道权小责重,统筹协调功能不强的实际,着重向街道下放和赋予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等“五权”,坚持依法、高效的原则,分类划定条块职责,明确街道在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公共服务、社区自治等工作中的权责,实行街道下沉事项准入制度,严格按照“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的原则,明确职能部门下放工作职责程序及要求,全力为街道解决“桥”和“船”的问题,着力提升街道统筹协调功能和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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