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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消协:消费者“三要” 经营者“三不” 共同维护消费和谐

时间:2020-02-24 18:30 作者: 点击:

·大美青海客户端讯为更好地让消费者在疫情期间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餐饮服务许可证,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务必佩戴口罩并配合经营者

  ·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记者 崔永焘 报道) 为更好地让消费者在疫情期间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青海省消费者向全省广大消费者发出“三要”消费提示,并向经营者发出“三不”建议。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尽量做到“三要”:

  一要理性选购。消费者通过外卖平台等电商平台订餐时,要仔细查看经营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购买蔬菜和水果时,要在询问单价后,依照自身实际所需理性购买。

  二要及时沟通。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要提前与经营者确认付款方式、交付方式以及配送费用,并及时保存消费凭证。

  三要配合疫情防控。消费者进入经营者场所时,务必佩戴口罩并配合经营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经营者严格按照通告要求开业,努力做到“三不”:

  一、不擅自收集、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依据《消法》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并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二、不得以疫情为由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疫情期间,消费者如对会员卡、充值卡等预付式消费提出延长服务期限或退卡,经营者不得以疫情为由拒绝消费者的请求,应按照实际时间予以顺延或退卡。

  三、不得放松疫情防控工作。虽然政府通告部分经营者可以开业,但疫情仍处于关键时期。经营者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做好场所消毒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积极引导消费者做好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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