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主席团成员51人,实到42人,符合法定人数。
主席团常务主席朱泓、王海德、王元斌、焦环玉、严志忠出席会议,孔令名主持会议。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的议程共八项:
一、听取各团审议各项决议草案和立法条例草案情况的汇报;
二、通过关于海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三、通过关于海东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四、通过关于海东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五、通过关于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六、通过关于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七、通过关于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八、通过关于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依次通过了以上八项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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