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想实策、举实操,进一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近日,在审理一起被告缺席的离婚案件时,法官发现原告张某在法庭上情绪异常激动,坚决要求离婚。经询问得知,张某与丈夫系再婚,两人发生矛盾后,便带着女儿回娘家居住,但孩子因户籍问题无法就近入学,孩子原来就读的学校离家太远,而且也没有住校的条件,无奈之下张某只好让孩子暂时辍学在家。
孩子上学一事成了张某最揪心的事情,所以张某希望尽快离婚后将户口迁至娘家,让孩子能够重返校园。经审理,原告、被告未达到离婚条件,故判决两人不准离婚。但原告之女仍辍学在家,法官没有简单就案办案,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了这一情况,将工作延伸到法庭之外,多次前往相关学校、教育局普教科等单位沟通。经过一番努力,不仅解决了孩子就近入学的问题,也将孩子学籍变更的问题一并解决。
家事虽然琐碎细小,但大通法院工作人员的态度不能是以“小”待之。为民办实事,起点就是这一点一滴的“小事”。对少年家事审判庭来说,案件的审结并不是工作的终点,在案件之外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体贴,才是家事审判工作真正的落脚之处,少年家事庭法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为群众办实事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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