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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殴打婴幼儿 获刑四年两个月

时间:2020-06-14 09:41 作者: 点击:

·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评价教育作用,后被送往贵德县人民医院,经青海省正信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书鉴定,法院认为,后果严重,其行为不仅触犯法律,遂依法判处被

  ·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评价、指引功能和警示、教育作用,6月11日,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故意伤害婴幼儿案件,并当庭作出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25日20时许,被告人陆某良因不满其子陆某哭闹,用巴掌、拳头在陆某脸部、头部、背部进行殴打,致使陆某出现昏迷,抽搐等症状。后被送往贵德县人民医院、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救治。经青海省正信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书鉴定,陆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陆某良身为被害人的父亲,对被害人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仅因年幼的被害人哭闹等琐事,多次殴打毫无反抗能力的被害人,后果严重,其行为不仅触犯法律,亦有违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有悖人伦,应予严惩。遂依法判处被告人陆某良有期徒刑四年两个月。

  此案引发极大的社会反响,贵德县人民法院通过本次庭审警醒公民:敬畏法律、恪守道德。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坚决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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