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被确定为“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地区
时间:2019-06-15 00:36 作者: 点击:次
工作的通知,海西州成为国家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和标准,重点探索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标准,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内容,将考核结果与预算管理,协议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工作的通知》,
海西州成为国家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地区。根据工作要求,
海西州将利用两年时间在监管方式创新、信用体系建设、智能监控工作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和标准,推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取得突破。一是建立基金监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重点探索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和指标体系,相关信息采集、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内容。二是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机制、履行服务协议、规范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等情况,作为对定点医药机构、医师、药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将考核结果与预算管理、检查稽核、费用结算、协议管理等工作相关联。三是推动行业自律。鼓励公立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师、药师等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规范和自律建设,制定并落实自律公约,促进行业规范和自我约束。四是建立联合惩戒制度。对企业不如实申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行为,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公开曝光,使失信企业寸步难行。
(州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