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消费者前往该踩青点用餐,其中两只鸡(重量15.3斤),收取1040元(平均每只鸡520元),菜单上明码标价炒鸡一只(不按重量计算)为198元;另收取消毒餐具使用费每套2元,共46元。以上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为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086元(包括餐具使用费46元),罚款5430元;对收取消毒餐具使用费的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合计11516元的行政处罚,并处停业整顿5天。
当前已经进入全域旅游稳步发展时期,各涉旅企业应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有责任、有义务共同维护好贵德旅游市场秩序。但也有个别企业存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无视国家明文规定,破坏贵德旅游形象。今后,各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对不诚信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的涉旅企业重拳出击,直至清理出贵德旅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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