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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为扶贫干部“送安全”

时间:2018-08-07 00:29 作者: 点击:

干部驻村扶贫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大力加强安全教育,严格驻村日常管理,坚决落实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强化了工作措施,组织部门会同乡镇党委组织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道路

针对近期我市发生的1起扶贫(驻村)干部驾驶私家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海东市在积极开展救助、落实关爱措施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扶贫(驻村)干部驻村扶贫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从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大力加强安全教育、严格驻村日常管理、坚决落实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强化了工作措施,着力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扶贫(驻村)干部驻村工作安全。

据了解,为确保扶贫(驻村)干部在出行、居住和饮食等方面的安全,海东市要求各县(区)组织部门会同乡镇党委组织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将交通安全隐患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自驾车辆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超速、超员、酒驾和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等问题发生,在交通便利地区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协调交通管理部门针对驻村干部对山区路况不熟悉,以及山区道路坡陡弯急、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在危险路段设置警示牌、指示牌,尽可能消除交通道路安全隐患,确保山区道路行车安全。

同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加强对驻村干部的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纳入“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日常教育培训中,经常讲、反复讲,并通过发放《安全温馨告知书》等多种方式,时刻提醒驻村干部,确保安全意识入心入脑。要求乡镇党委进一步加强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日常考勤管理,严肃驻村纪律,落实工作日驻村工作制度,坚决杜绝“走读”现象。严格执行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和请销假制度,保持通信畅通。

此外,由县(区)组织部门牵头,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未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投保标准过低的,及时协调督促干部选派单位尽快办理或整改,确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员覆盖、应保尽保。对未落实驻村干部各类补差、补助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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