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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坚持“四个到支部”抓基层组织建设

时间:2017-09-23 05:03 作者: 点击:

坚持把党建责任,社区,制度,项目化,资源下沉,继续坚持选派第一书记到村任职工作,选派38名干部驻村工作,乡镇发展基金,在村级综合办公服务中心在全州率先实现高标准全覆盖的基础上

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启动以来,海晏县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坚持把党建责任、工作指导、力量充实、资源保障下沉,党支部主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党建责任到支部。全面推行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制度,建立“5+4”培训机制和“第一书记”向县委述职等制度,将县级党建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基层支部,强化党建责任落实。

工作指导到支部。建立县、乡、村三级书记分级联系制度和县级党员领导联乡包村,包抓党建联点指导,党建主体责任等制定,强化党建工作指导。全面推行党建工作“项目化”,将推行范围从县委书记、组织部长向县委各常委和乡镇党委书记延伸,形成党建责任倒逼机制。

力量充实到支部。坚持“重心下移、人员下派、资源下沉”,继续坚持选派第一书记到村任职工作,在脱贫攻坚中又自我加压,选派38名干部驻村工作,驻村工作队实现村级全覆盖。率先在全州成立治贫、治弱、治乱“三治”专项工作组,实行县级领导包干推进制。

资源保障到支部。重视基层投入保障,设立200万元“乡镇发展基金”和每年每村1000元专项党建工作经费。在村级综合办公服务中心在全州率先实现高标准全覆盖的基础上,牧区村社“流动党员活动帐篷”和城镇“农牧民党员驿站”全面启动实施,城乡阵地“盲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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