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黄河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山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集团内部首例发电权替代交易协议,将山东能源公司火电厂8128万千瓦电量指标,通过发电权置换方式由黄河公司“清洁黄河电”替发。
营销中心为了确保汛期“清洁黄河电”的售电量价,切实做到“超前领先一公里”,充分利用集团公司区域统筹工作体系,自3月起就与山东能源公司等集团兄弟单位主动对接,抢抓机遇。经过与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山东电力交易中心等多方沟通协调,于5月20日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平台完成了此次交易。本次交易不仅促进了汛期水电外送,同时在集团内部的合作模式取得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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