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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多县公安局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籍整顿的通告

时间:2020-07-24 07:42 作者: 点击: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确保人口普查数据信息质量的基础性工作,杂多县公安局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全县广大居民: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在人口普查前全面开展户口整顿,是确保人口普查数据信息质量的基础性工作。为了使人口资料更加全面详实,户口登记项目更加完整准确,杂多县公安局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1、核对常住人口
户口整顿工作开展期间,公安机关将采取上门见面或者电话等不见面的方式,对全县常住人口逐人、逐户进行核对,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工作。
2、按规定申报户口
杂多县新生儿出生1个月未落户、迁出未落户、收养未落户等无户口人员、户口待定人员请持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咨询、申报户口登记手续。
3、全面清理应销未销户口
人口普查前全面开展户口整顿,对已应征入伍、出国定居、死亡等按规定应注销户口而未注销的,请户主持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4、全面清理双(多)重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只能拥有一个户籍,通过不正当途径取得两个或多个户籍的,属于违法行为,必须注销非法取得的户口。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按照保留原始、真实户口,注销删除双(多)重户口的原则,请具有双(多)重户口的居民立即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对拒不配合或隐瞒不报的,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后,强制注销双(多)重户口,保留原始、真实户口。 
5、清理人户分离和空挂户口
户口登记项目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持相关证件尽快到户籍地派出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公民年满十六周岁的应当办理居民身份证。  
6、全面清理应迁未迁户口
特别是本县农牧区(已出嫁、上门)的人员应主动、积极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婚迁手续。
户口整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涉及每位公民切身利益,望广大居民积极参与、配合,有效解决存在的户口问题。有疑问,请及时与属地派出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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