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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将有法可依

时间:2020-06-15 14:08 作者: 点击:

转化效果不佳,激励措施不足等问题,分六章内容,组织实施,法律责任,全面规范促进青海省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重点对生态环保,信息技术等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扶持作出了规定

  6月11日,记者从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第六次新闻发布会获悉,《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7月1日施行。条例的制定出台,标志着青海省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必将为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发挥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作用。

  《条例》旨在增强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支撑作用,解决青海省科技成果转化率低、转化水平不高、转化效果不佳、资金短缺、激励措施不足等问题。《条例》分六章内容,共四十七条,分别为“总则”“组织实施”“保障措施”“技术权益”“法律责任”“附则”,全面规范促进青海省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袁玲表示,《条例》加大对具有优势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扶持力度,重点对生态环保、清洁能源、新材料、特色农牧业、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扶持作出了规定;针对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对科研人员的评价机制不够完善,存在将论文数量、项目和经费数量等与科研人员评价和职称评定等直接挂钩的实际情况,从三个方面规范完善了对科技人员的评价机制,明确对转化业绩和贡献突出的科技人员,可以按照规定优先评定职称或者岗位评聘。为调动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条例》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给予重要贡献科技人员的奖励和报酬作出了具体规定,提高奖励报酬下限比例。(李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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