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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联动打造物业管理新模式

时间:2020-05-16 13:42 作者: 点击:

力求进一步规范业主委员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业委会党组织组建和履职管理,一方面,副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业委会主任,另一方面,业委会要主动配合和支持社区

  ·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日前,我省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业主委员会履职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求进一步规范业主委员会管理,切实促进我省物业管理平稳健康有序发展。下一步,我省将全面落实《意见》要求,全面激活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3个服务平台,打造街道、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四方联动新体系,为提升小区管理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制度体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打造幸福和谐小区奠定制度保障。

  据悉,《意见》要求各地区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明晰业委会职责,不断提升小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其中,加强业委会党组织组建和履职管理,一方面,支持推荐社区“两委”成员等参选业委会委员,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业委会主任。另一方面,鼓励业委会委员进入网格员队伍,挑选优秀的业委会主任担任社区居委会兼职委员。并充分吸纳物业服务企业优秀党员负责人兼任社区“两委”委员,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大力培育“红色物业”。严把业委会准入关,从资格条件和人员配置方面把好选人关,推优选强业委会委员,防止将涉黑涉恶、无故拖欠费用、不履行《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等不符合标准条件的人选进入业委会。

  同时,加强业委会自身建设,明确业委会加强自身“四项制度”建设和规范两项“重点工作”。业委会要主动配合和支持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定期将小区有关情况向社区居委会反映并听取其意见建议,引导业主自觉履行相应义务和参与小区管理。各地住建(房管)、民政、组织、公安机关、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业委会组织行为和物业管理等难点焦点问题,推动形成小区治理合力。街道社区党组织要落实对业委会属地监管职责,牵头建立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密切工作联系,协调问题化解矛盾,打通服务群众神经末梢,形成街道、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四方联动”的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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