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合理调整医药价格,切实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严格按照《关于调整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格的通知》要求,适当提高诊疗、手术、护理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价格,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逐步得到理顺。2019年一季度,县域内就诊率达86.1%,医疗服务费用平均增幅控制在10%以下,药占比降至25.1%,百元医疗收入中消耗卫生材料费用为23元,医疗服务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为36.2%。
三是继续优化服务模式,有效改善看病就医环境。全面推行住院及门诊大病按病种、人头、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加强总额控制,认真执行各项医保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大病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切实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同时,逐步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工作制度,确保双向转诊转院无缝衔接,基本实现了“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到社区”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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